一、常规设计标准(市政 / 工业水处理通用)
在以 “石英砂 + 无烟煤” 为典型滤料的多介质过滤器中,进水浊度一般建议控制在 5-20 NTU(散射浊度单位)。
若进水浊度长期低于 5 NTU,过滤器负荷较轻,可适当延长运行周期,但需注意避免滤料因 “低负荷” 导致微生物滋生(尤其原水有机物较高时)。
若进水浊度超过 20 NTU,滤料截留压力增大,易导致杂质快速穿透滤层,缩短运行周期,甚至直接造成出水浊度超标(通常要求出水浊度≤1 NTU,精密过滤场景需≤0.5 NTU)。
二、特殊场景下的调整标准
预处理阶段(如反渗透 / 离子交换前)
若多介质过滤器作为深度处理的预处理设备,进水浊度需更严格,建议≤10 NTU。因为后续反渗透膜对浊度极其敏感(进水要求通常≤0.1 NTU),若多介质进水浊度过高,会导致其出水浊度超标,进而污染膜元件,缩短膜寿命。
高浊度原水处理(如地表水、工业废水)
当原水浊度波动较大(如雨季地表水浊度升至 50-100 NTU),需在多介质过滤器前增设预处理(如混凝沉淀、澄清池),将进水浊度降至30 NTU 以下,否则需频繁反洗,甚至更换滤料。
饮用水处理
依据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 5749-2022),多介质过滤器作为饮用水过滤单元时,进水浊度需配合前端混凝沉淀工艺,通常控制在10 NTU 以内,以确保出水浊度达标(≤1 NTU)。
三、核心原则:匹配滤料截留能力
进水浊度标准的本质是与滤料的截留容量匹配。例如:
单层石英砂过滤器截留能力较弱,进水浊度通常不超过 10 NTU;
多层滤料(无烟煤 + 石英砂 + 石榴石)因孔隙分级更合理,可承受 15-20 NTU 的进水浊度;
若滤料添加了吸附性介质(如活性炭),对低浊度(≤5 NTU)的有机物去除更优,但对高浊度耐受度反而下降。
实际运行中,需通过调试确定最佳进水浊度范围 —— 以 “运行周期≥8 小时、反洗后出水快速达标” 为目标,避免因进水波动导致过滤器失效。
选择适合的药剂降低多介质过滤器进水浊度,需结合原水特性、处理目标、后续工艺及成本等因素综合判断,核心是通过药剂的混凝、絮凝作用,将水中悬浮颗粒和胶体聚集成易被过滤去除的大絮体。具体方法如下:一、依据原
在多介质过滤器的预处理环节,通过投加药剂降低进水浊度是核心手段,这些药剂主要通过混凝、絮凝作用使水中的悬浮物、胶体颗粒聚集成大絮体,便于后续沉淀或过滤去除。常见药剂可分为混凝剂、絮凝剂、助凝剂三大类,
通过调整多介质过滤器运行参数降低进水浊度,核心是优化前端预处理工艺(如混凝、沉淀、澄清等)的运行状态,增强对悬浮物、胶体的去除能力。具体可从以下几个关键环节的参数调整入手:一、优化混凝预处理的核心参数
多介质过滤器的进水浊度标准并非固定值,而是根据其设计用途、滤料配置及后续处理工艺的要求综合确定,通常需满足以下范围及原则:一、常规设计标准(市政 / 工业水处理通用)在以 “石英砂 + 无烟煤” 为典
多介质过滤器出水浊度高的原因可从滤料状态、运行参数、反洗操作、设备缺陷及原水条件等多方面综合分析,具体如下:一、滤料相关问题滤料是过滤的核心介质,其性能直接影响截留效果,是导致浊度超标的主要原因。滤料